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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都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(第217号)
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疫情防控指挥部
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
(第217号)
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,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2022年12月11日20时起,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:
一、新华街
(一)田美村中心新村三巷9号。
(二)新华村大塘边前街西路11号。
(三)大华二路宏发楼。
二、新雅街
(一)雅宏公寓(A、B栋)。
(二)自由人花园7期7栋。
三、花东镇
(一)三凤村三队15巷10号。
(二)凤岗村二队五巷2号。
(三)利农村十三队一巷18号。
(四)凤岗村六队7巷。
四、狮岭镇
(一)芙蓉中学后门芙天楼1栋。
(二)旗岭水口街芙蓉街商业街5号。
(三)旗岭大街一方公寓。
(四)西群小区一街4巷53号。
(五)迎春公寓。
(六)田新路3号顺沣有限公司。
以上区域落实“个人防护、避免聚集”防范措施。
特此通告。
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2年12月11日
来源: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编辑:花小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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