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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都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(第217号)

花都融媒
2024-09-01

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
疫情防控指挥部

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

(第217号)


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,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2022年12月11日20时起,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


一、新华街

(一)田美村中心新村三巷9号。

(二)新华村大塘边前街西路11号。

(三)大华二路宏发楼。


二、新雅街

(一)雅宏公寓(A、B栋)。

(二)自由人花园7期7栋。


三、花东镇

(一)三凤村三队15巷10号。

(二)凤岗村二队五巷2号。

(三)利农村十三队一巷18号。

(四)凤岗村六队7巷。


四、狮岭镇

(一)芙蓉中学后门芙天楼1栋。

(二)旗岭水口街芙蓉街商业街5号。

(三)旗岭大街一方公寓。

(四)西群小区一街4巷53号。

(五)迎春公寓。

(六)田新路3号顺沣有限公司。


以上区域落实“个人防护、避免聚集”防范措施。

特此通告。



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
疫情防控指挥部

        2022年12月11日



来源: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编辑:花小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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